為貫徹落實集團公司與浙能集團簽署的戰略合作協議精神,在產業合作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和深化雙方在金融領域的友好合作,東方財務充分發揮金融服務平臺優勢,助力產融結合,于3月16日與浙能樂清電廠簽署了總金額為9.8億元的樂清三期項目買方信貸合同,并于4月26日為該電廠發放了第一筆買方信貸資金1.13億元專項用于支付集團企業發電設備款項。
浙能樂清三期項目是在浙江省能源局因勢利導和大力支持下,利用一二期項目原有土地和公用設施擴建的,建成后將進一步增強浙江省電網的自供能力,為浙江省經濟發展提供強有力的能源保障,被列入浙江省第九批擴大有效投資重大項目名錄之中。
該筆買方信貸合同的簽訂及執行,不但標志著集團公司與浙能集團在金融領域深度合作取得的實質性進展,也為項目的后續執行奠定了堅實基礎,對兩大集團的進一步合作具有重要意義,同時,也是東方財務貫徹落實集團公司“11256”發展戰略、充分發揮金融助推作用的有力體現。